本周二,美最高法院拒绝了 Facebook 的一项请求,意味着用户可以就该公司未经许可、对其照片施用面部识别技术一事展开集体诉讼。若“在照片上贴标签”这项功能被裁定违反了伊利诺伊州的隐私保护法案,这家社交巨头或不得不面对数十亿美元的集体诉讼。
(viaThe Hill)
据悉,该功能可以识别用户的面部,并在未经足够同意的情况下,给出被圈出来的人的名字建议。
Facebook 向最高法院辩称,这项功能不该被允许发起集体诉讼,因为原告尚未证明所谓侵犯隐私的行为造成了现实世界的伤害。
此外用户从未声称,如果他们获得更多的通知(或许可)就会做任何不同的事情、或者发生任何形式的情况变化。
这较伊利诺伊州法律要求的要少得多,且并非 Facebook 向其提供实际的信息。
根据该州覆盖甚广的生物识别隐私法案,企业在收集有关“面部几何形状”等敏感信息之前,必须先征得用户的书面许可。若发生侵权,每例可索赔 5000 美元。
多年来,商业团体和科技企业一直在为此争辩,希望法院能够驳回有关隐私侵犯和数据泄露导致的诉讼,理由是很难证明实质性的损害。
时至今日,美最高法院仍未直面该问题。在原告将隐私权利主张提交给联邦法院时,事件双方在实际伤害的认定上仍存在相当大的分歧。
去年,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裁定:Facebook 必须就面部识别工具是否侵犯用户隐私权利而应诉。
巡回法院法官 Sandra Ikuta 驳斥了 Facebook 的说法,即原告未能充分证明他们受到面部识别技术的伤害。
她写道: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面部识别技术来开发相关功能模块,确实侵犯到了个人的隐私和相关权益。
然而 Facebook 坚称,该公司终将公开其是如何使用面部识别技术的,并向用户提供将之关闭的选项。
去年 9 月,该公司对照片自动标记功能进行了大修,将其替换为人脸识别工具、且会明确询问用户是否要启用该功能。
在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对 Facebook 隐私政策展开高度公开的调查期间,该公司还遭遇了其它麻烦。
今夏早些时候,该公司与 FTC 达成了和解,创下了 50 亿美元的罚款纪录、辅以一系列新增的隐私保护措施,包括要求 Facebook 在使用面部识别技术之前获得用户的绝对同意。
至于美国最高法院周二的决定,Facebook 方面并未立即发表评论。期间,伊利诺伊州的案件已被搁置,直到高等法院对 Facebook 的请愿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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