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经济产业省周四把5家经营网络商城或销售应用程序的大型信息技术集团为管制对象,旨在纠正不透明的商业行为,避免小企业受到不公平待遇。
据了解,这是日本在今年2月1日生效的《有关提高特定数字平台透明性及公正性的法律》的基础上首次指定了管制适用对象。被指定的企业是亚马逊日本公司、乐天集团有限公司、雅虎日本公司等从事网上购物业务的企业,以及经营应用商店的美国IT巨头Google LLC和在日本与美国苹果公司共同经营网站的iTunes K.K.。
新的法律规定,被指定的IT巨头有义务公开与商业伙伴签订的合同条款,并在修改条款时进行事先通知。 被指定的企业被敦促建立处理与商业行为有关的投诉和解决纠纷的制度。此外,还要求他们每年向产业部长报告如何努力确保交易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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