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The Verge报道,彭博社报道称,四名曾在Google工作的女性在针对这家搜索引擎公司的性别平等诉讼中赢得了集体诉讼地位,她们将可以代表约10800名女性继续控告这家搜索巨头公司。
该诉讼称,Google为做同样工作的男性员工支付的薪酬高于女性员工,这违反了加州的《同工同酬法》。据悉,Google为做同样工作的女性员工支付的年薪酬比男性员工少了近1.7万美元。这些女性于2017年提起诉讼,她们称其被公司置于比男性同事更低的职业轨道上--“工作阶梯”导致她们获得的奖金和薪水更低。现在,这些女性员工都已经离开Google。
“这对Google和科技行业的女性来说是重要的一天,我们为这些勇敢的客户引领了这条道路而感到骄傲,”这些女性的代理律师Kelly Dermody在提供给彭博社的电子邮件中写道,“这一命令表明,公司优先考虑平等地支付女性薪酬而不是花钱跟她们打官司这一点至关重要。”
Google的一位发言人在发给The Verge的一封电子邮件中表示,公司坚信其政策和做法是公平的。不过这位发言人并没有直接谈及这起诉讼的集体诉讼状况,但表示公司在过去8年里每年都会进行严格的薪酬公平分析。另外这位发言人还补充称:“如果我们发现提议的薪酬有任何差异,包括男性和女性之间的差异,我们会在新的薪酬生效前将这些差异排除。”他还表示,仅去年Google就对全公司2352名员工进行了上调调整,总额为440万美元。截至去年12月,Google拥有13.5多万名员工,仅上季度就实现了170亿美元的利润。
Dermody告诉彭博社,她预计审判将在明年某个时候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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