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发布《关于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对医疗机构监管、人员监管、业务监管、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范,处处体现了对互联网诊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的严格要求。
围绕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征求意见稿》中一些非常明确且严格的表述引起行业较多关注,如“人工智能软件等不得冒用、替代医师本人接诊”“禁止统方、补方”“医疗卫生人员的个人收入不得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相挂钩”等。
《征求意见稿》指出,互联网诊疗实行实名制,医生需要实名认证,患者也需要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及基本信息,不得假冒他人就诊。
10月29日,银川互联网+医疗健康协会会长、好大夫在线创始人王航,银川互联网+医疗健康协会副会长、丁香园创始人李天天就《征求意见稿》与媒体记者进行了观点交流。
王航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整体来看,《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大量关于提升服务质量的要求,致力于推动互联网医疗行业更规范、更安全,提升服务质量,实现高质量发展。
王航说:“想要做好互联网诊疗服务,每一个环节的质量控制都至关重要,这本身也是好大夫在线的理念。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关于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很多具体的要求,例如医疗机构应该建立专门的部门和管理制度,应该对医务人员开展定期培训和考核等,这些都是我们非常希望看到的,它会帮助全行业向着高质量发展迈进一大步。”
李天天认为,在任何国家,医疗行业都属于高度监管的行业。医疗行业的常态就是在高度监管下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医疗行业有两个“天条”,即: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不管是线下的医疗还是线上的医疗,都不能对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做出妥协。
李天天说,在《征求意见稿》出台之前,他们参加过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部门组织的研讨会,分享和交流过看法。预期《征求意见稿》对整个互联网诊疗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会起到正向的促进作用。
李天天认为,不赞同“严肃医疗”的提法,因为不管是简单的健康咨询,还是诊疗活动,但凡医疗都应该是严肃的、严谨的。不管是简单的健康咨询,还是诊疗活动,都应该是基于循证医学证据的,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健康服务行为。
据国家卫健委统计,截至2021年6月,我国互联网医院数超过1600家,初步形成了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全国已有30个省份建立了省级互联网医疗监管平台,提升了线上的监管能力。
在互联网医院数量爆发式增长的同时,“以药养医”“药品回扣线上化”等问题也时有发生。《征求意见稿》对一系列相关问题均做了严格禁止的要求。
《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一条指出,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处方管理办法》等处方管理规定,加强药品管理,禁止统方、补方等问题发生。医疗卫生人员的个人收入不得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相挂钩。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公立医院建设的互联网医院,还有大量由医药电商开设的或与之关系密切的互联网医院。在此类互联网医院,《征求意见稿》关于禁止统方、医生收入不得与药品收入相挂钩的政策要求能否落地呢,“以药养医”是否仍会变相地存在呢?
对此,李天天认为,对于互联网诊疗活动,监管机构可以采用和延续线下的制度和做法,借助外力的因素,把医生不合理开药的经济驱动因素去掉。另一方面,银川互联网+医疗健康协会也采取了多种方式对会员单位进行约束,包括发布《抵制线上药品回扣行为倡议书》,签署相关公约、发表声明和共识等,不断地对协会内的医疗机构进行教育和督促。
王航认为,《征求意见稿》属于国家层面的原则性的文件,涉及更具体的执行的细则、监督、处罚等条款,可能还需要各省去制定更细的执行文件。
对于《征求意见稿》反映的互联网医疗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和监管方向,王航说:“一是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的问题,包括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平台自身的监管水平等,这是所有从业者都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是安身立命之本;另外,我们看到,今年以来媒体重点报道了互联网医疗行业的几个问题,包括机器人模拟问诊开方、先卖药后补方、药品回扣线上化等,引发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征求意见稿》针对社会关注的这几个关键问题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这些问题也是行业需要重点去解决和优化的。”
王航认为,因为医疗行业专业性强,所以监管模式也具有特殊性。一方面需要监管部门划定底线和原则,对准入和退出进行严格把关;另一方面也需要行业内的专业力量开展自律、自治,进行事中监管,例如,中华医学会各个专科的指南、规范、专家共识,就是依靠行业内的专业力量自律自治的典型。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就是国家从监管的层面划定了底线和红线,接下来应该着力发挥协会和学会的作用,深化行业自律,强化事中监管。
(本报记者 晏国文 曹学平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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