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海淀法院公众号消息,因认为苏州梦西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西游公司)利用技术手段提供百度文库需用下载券下载的文档和付费文档的下载服务,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公司)将梦西游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 300 万元。
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判决梦西游公司赔偿百度公司经济损失 200 万元及合理开支 3 万元。据悉,该案是全国首例提供在线文库文档下载服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原告百度公司诉称,百度公司运营的百度文库系为网友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供网友在线阅读、下载和分享文档、视频、音频的开放平台,为用户提供文档上传、下载、收藏、浏览等服务,同时还为付费会员提供专享会员权益及特色服务。百度公司发现,梦西游公司通过天猫网中的店铺“梦西游网络科技”,利用其提供的插件向用户提供百度文库需用下载券下载的文档(以下简称用券文档)和付费文档的下载服务,并据此牟利。上述行为直接导致百度文库用户数量的减少和浏览量的降低,妨碍、破坏了百度公司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的正常运行,给百度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构成不正当竞争。
被告梦西游公司辩称:1.百度公司没有证据证明通过梦西游公司的服务下载到了百度文库的文档,至多只是下载了与百度文库文档内容相同的文档,鉴于该文档是从网络中下载,故该下载并未侵犯百度公司的任何权益。2.百度公司并不享有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双方当事人亦不存在竞争关系,梦西游公司提供了可以合法下载到与百度文库文档内容相同文档的可能性方法,足以说明被诉行为不具有不正当性。3.百度公司没有证据证明由于被诉行为导致其遭受用户减少、流量减少等损害。综上,不同意百度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梦西游公司实施的被诉行为使用户无需上传和分享文档,直接影响了百度文库通过非VIP用户上传文档获取文档资源这一重要渠道;同时,还打破了百度公司对用户下载文档设置的相关限制,使服务购买者无需遵循百度文库产品在文档下载方面的运营规则,即可无差别地获得相关文档,破坏了百度文库产品和服务的正常运行。
且梦西游公司在明知其行为具有不当性的情形下,采用隐蔽手段持续使用百度公司的重要经营资源进行牟利。被诉行为直接造成了百度文库用户和文档资源的流失,进而影响到百度文库的用户流量,损害到百度文库基于流量可以获得的增值收益和竞争优势。同时,被诉行为还影响了用户购买百度文库VIP会员的积极性,从而直接造成百度公司会员收入的减少。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被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关键词: 百度起诉梦西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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