恺英网络发布公告称,于2020年12月29日收到董事长金锋出具的《通知函》,金锋收到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
公告显示,2019年10月25日,恺英网络收到金锋家属送交的《通知函》,称金锋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上海市公安局逮捕;11月14日,收到金锋的《通知函》,称其本人已在上海市公安局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2020年12月29日,恺英网络收到长金锋出具的《通知函》,金锋收到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金锋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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