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商、直播领域的飞速发展,直播带货已经逐渐进入各个行业,成为企业新的营销模式,依靠门槛低、投入少,拿起手机就能直播带货的优势,吸引了无数主播加入其中。
但正因为入门门槛低,导致直播带货领域“鱼龙混杂”,一些主播为达到营销目的,往往会有意无意的对自家产品夸大其词,博取眼球,以此吸引用户下单,正因如此,才出现了直播平台售卖假货、假流量等乱象。
今日,据媒体报道,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
据悉,《办法》要求,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健全账号及直播营销功能注册注销、信息安全管理、营销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等机制、措施。
《办法》强调,直播营销人员和直播间运营者为自然人的,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并要求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真实、准确、全面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前不久,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网络交易新业态的经营者以显著方式展示商品或者服务及其实际经营主体、售后服务等信息,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规定了直播服务提供者将网络交易活动的直播视频自直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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