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临淄区纪委获悉,临淄区纪委对近期查处的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临淄区体育局场馆办原主任方建军公款吃喝问题。
2015年,方建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将公款吃喝费用0.9万元采取虚报体育城水电费的手段报销。临淄区委区直机关工委给予方建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齐陵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张连刚贪污、受贿问题。
2010年至2016年,张连刚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贪污各类款项共计32万元;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8万元。临淄区纪委给予张连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齐陵街道办事处农业办公室原副主任胡军堂贪污、受贿问题。
2011年至2013年,胡军堂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共同贪污15万元;收受他人财物5.7万元。临淄区纪委给予胡军堂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金岭派出所民警张百辉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2014年9月,张百辉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财物2万元,利用职务影响请托公安干警为涉案人员办理取保候审。临淄区纪委给予张百辉党内警告处分。
齐陵街道王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传功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08年9月,王齐村未将沼气池补助款6.64万元元及时入账,王传功负有直接责任;2008年10月至2012年4月,王传功因工作失职,致使王齐村一低保户重复领取低保金。齐陵街道党工委给予王传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朱台镇张王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张坊政贪污粮食直补款、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
2009年至2014年期间,张坊政利用职务便利,以本人及其家属名义虚报种粮面积,骗取粮食直补款4.7万元;2011年3月,张坊政利用兼任张王村电工的职务便利,从村账中报销个人电费共计3.2万元。临淄区纪委给予张坊政开除党籍处分。
凤凰镇大张村原旧村改造楼区会计孙光顺职务侵占问题。
2009年至2012年,孙光顺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工程支出单据用于冲抵其应交纳的购房款差价12.7万元。临淄区纪委给予孙光顺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 孙凯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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