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枣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合理利用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资源,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从1月28日起,枣庄市48家市直、薛城区以及枣庄高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作为首批开放单位,向公众提供错时免费车位2800余个。枣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枣庄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免费错时开放公告》。
为保障免费错时停车政策有序执行,枣庄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枣庄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错时免费对外开放停车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停车场所属单位要加强管理服务,在停车场入口醒目位置放置指示牌,指示牌上要标明开放区域(限时免费车辆停放示意图)、开放时间并放置停车须知。如遇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临时取消对外开放的单位应公开告知,明确再次开放时间。
为保障停车场所属单位的正常办公秩序,《方案》规定,市民务必在开放单位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内停车,原则上22:00之后车辆不得进入;只允许停放7座及以下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不得停放大中型客车、工程车等其他车辆;市民进入开放停车区域应自觉服从停车场所属单位管理,在规定区域和时间段内有序进出、文明停放,并做好登记,不得超时停车;对规定时间不离开或长期占用停车位影响办公秩序,停车场所属单位有权将车辆拖离;对人为破坏停车场和单位其他公共设施的,应照价赔偿,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停车场所属单位错时免费对外开放停车场属于公益行为,不承担车辆事故损毁及车内物品被盗等所致的相关赔偿责任。
下一步,市政府将按照“能开尽开、便民利民”的原则,逐步在全市范围推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市民错时免费开放政策,有效缓解我市的“停车难”问题,使广大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受益。
附:
枣庄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第一批)向社会免费错时开放公告
为进一步缓解城区停车供需矛盾,增加停车泊位供应,规范静态交通秩序,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一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免费错时开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自2022年1月28日起,市直、薛城区以及枣庄高新区48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共2800个停车位向社会车辆(7座以下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免费错时开放。
二、开放时间
夏秋季(5月~10月):工作日夜间19:00至次日7:30,须在次日7:30前驶离停车场,夜间22:00至次日6:00车辆停止进出。
春冬季(11月~次年4月):工作日夜间18:30至次日7:30,须在次日7:30前驶离停车场,夜间21:30至次日6:00车辆停止进出。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原则上允许全天停放,之后第一个工作日7:30前驶离停车场。
遇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可临时取消对外开放,并由权属单位公开告知,明确再次开放时间。
三、停车须知
市民进入停车区应自觉服从所属单位管理,在规定区域和时间段内有序进出、文明停放。对规定时间不离开或长期占用车位影响办公秩序的,停车位所在单位有权将车辆拖离,直至取消限时免费停放资格。
枣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
枣庄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错时开放停车场名单
(记者 张环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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