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桐庐出台全市首个《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实施办法》,并将于3月1日起试行。
记者从桐庐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了解到,近年来,桐庐400万元以下小额工程中村级工程年均交易数占60%以上,政府类适用简易审批的工程年均交易数占比70%,也即,小型项目建设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比重越来越高。
“农村小型建设项目一般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相对简单、建设内容较为单一,如果按一般项目正常审批,往往会造成项目审批繁,耗时长、成本高,加重基层负担。”桐庐县横村镇相关负责人孙凌涛表示,“按照新的《办法》,我们只需编制‘两表一图’(即可研审批表、项目投资估算表、施工图),按照是否涉及用地空间和投资额度(400万元)分类报审批。材料更精简,流程更简化,探索专师负责,我们更放心。”
《办法》从明确适用范围、优化审批流程、前期工作要求、创新审批方式、规范简化招标、发挥基层组织和村民主体作用等九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明确了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批什么”“怎么批”“怎么管”等问题。同时,桐庐从解决村庄建设及小额项目中所涉瓶颈问题出发进行探索,并首次以地方政府规章的形式固定下来,在全市范围内也是一种领先的创新做法。
《办法》的出台有助于破解基层小额工程管理“只重流程不重结果”的问题;厘清“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职责边界;为村庄建设项目创造出一套全新的正规的所有权制度。
对于适用简易审批的村庄建设项目,属地便民服务中心的村庄简易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代办专窗,可实行一窗受理、全程代办,借助县乡数字化平台,为项目单位提供在线办理、进度查询、统一数据库存档等服务,通过一站式联审压缩办理时限,切实加快村庄建设项目推动进度,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水平。
下一步,桐庐将进一步落实各乡镇(街道)、县级主管部门加大村庄建设项目的管理职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加强行业指导服务、创新监管机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切实推动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落地落实,为推进共同富裕工作添砖加瓦。(记者 陶元 黄蓉萍 桐庐微融圈 许婷)
关键词: 建设项目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实施办法 审批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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