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将正式实施,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全区外卖商家不按照规定执行将被罚。
《条例》规定,外卖商家应当在经营者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并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3月1日起,外卖商家不安装阳光厨房或配送的食品不使用外卖封签,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同时,若配送的食品没有使用外卖封签,网约配送员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有权拒绝签收。
自去年7月起,我区全力推进外卖商家阳光厨房建设,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结合后厨功能分布、面积大小,部署相应数量的摄像头,覆盖食品切配、烹调、专间、洗消等重点区域,并在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订餐平台实时展示,实现后厨的公开化、透明化。目前全区已有1900余家单位建成了阳光厨房。
同时,根据《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要求,全区外卖商家需在外卖食品的包装容器或配送(包)上使用“外卖封签”,用以解决配送过程中食品二次污染、人为因素、责任不明等问题,保障外卖食品“最后一公里”的安全,为消费者打造更加放心的网络订餐环境。同时,餐饮单位须使用浙江外卖在线企业端微信小程序或App,每日上传索证索票、餐具消毒、封签使用等信息。此外,餐饮单位还应严格落实“反对浪费”和“限塑”规定,在点餐页面设置宣传标语,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推广小份菜、半份菜等举措制止餐饮浪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吸管、塑料餐具、塑料袋和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依托《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落地实施,尽快实现外卖餐饮单位阳光建设及外卖封签使用全覆盖。(记者杨圆圆)
Copyright (C) 1999-20120 www.ahca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环球快报网 | 京ICP备2022018928号-24联系我们:315 541 1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