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前期专项整治低速电动车非法营运成果,构建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合肥市交通执法支队在市区范围内持续开展低速电动车非法营运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从严查处低速电动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2月18日上午,合肥市交通执法支队蜀山大队在蜀山区仰桥路与雪霁路交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梁某某驾驶无牌豪狮电动三轮车涉嫌利用非机动车辆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现场执法人员通过对当事人和乘客分别进行询问及调查取证,证实梁某某驾驶无牌豪狮电动三轮车搭载1名乘客从产业园三期东门到振兴路地铁口,约定到达目的地后收取乘客7元车费。因梁某某无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现场执法人员依法对其驾驶的无牌豪狮电动三轮车实施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记者了解到,在去年为期近两个月的低速电动车非法营运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合肥市交通执法支队聚焦客运站场、商业网点、轨道交通枢纽、学校等20余处低速电动车非法营运行为高发区域,通过定点稽查、路面巡查、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查处载客的三轮、四轮低速电动车非法营运行为等,逐步建立健全低速电动车交通乱象管理的常态长效机制,建立全市低速电动车非法营运黑名单和车辆查处情况记录档案。
为进一步巩固前期整治成果,自2月18日起,合肥市交通执法支队依据《合肥市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市区范围内再次启动低速电动车非法营运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此次整治期间,合肥市交通执法支队将继续积极参与各辖区政府组织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客运站场、商业网点、轨道交通枢纽、学校等以及禁行路段等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执法力度,做好整治低速电动车相关政策宣传、劝导驱赶和依法打击工作。
“同时积极配合公安交管、城市管理、区街综治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源头管理工作、集中备案登记工作及通行管理工作,严禁销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合肥市交通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引导电动三、四轮车主前往38处备案登记点备案登记,在驾驶中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存在风险和隐患,市公安机关已发布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禁行规定,对已购买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后将不得上道路行驶。合肥市交通执法支队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应自觉维护交通安全秩序,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记者 刘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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