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黄玲的建议聚焦在住院病患陪护服务质量的提升上。她关注到,住院病患陪护目前存在两大问题,一方面是护工高昂的费用,另一方面是医院对护工管理责任界限不清晰、存在发生护理事故风险等问题。
黄玲告诉记者,对于很多住院病患而言,护理费用已经成为仅次于治疗费用的支出,护理费用无法参与医保费用报销是重要原因之一。
对此,黄玲建议,首先要多措并举,减轻住院病患的经济负担。“建议医保在为住院病患治疗、检查和药品等方面提供医疗保障的基础上,根据住院病患在住院期间的护理等级制定相应的医保报销比例,减轻住院病患的经济负担。”她举例称,可以参照医院里的一级护理、二级护理等标准去评估护理的报销比例,在她看来,国家可考虑在一些有条件的省市就此开展试点,总结经验,成熟时加以推广。
“比如现在医保里面就已经强制购买了护理险,但基本只有完全失能的老人护理才能够用上”,黄玲认为,当前很多护理工作某种程度上是由护工分担了医院护士的工作,而护理工作作为医疗过程中保证消费者康复的必要手段之一,应该更大程度上通过医保报销提供保障。
同时,黄玲还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保险机构加强健康保险服务方面的业务,积极开发包括住院病者陪护费用报销在内的大病保险、意外伤害、疾病和医疗等普惠性的商业保险业务,为住院病患提供多形式、多渠道的经济保障。
经过调查,黄玲还发现,有些医院让护工担负原本应该由护士负责的技术性工作,存在护理事故风险,令人担忧。她表示,“护工虽由住院病患所在医院指定的劳务公司提供,但是劳务公司与住院病患的雇佣关系却是一种市场行为。因此,如果出现因护工护理失误造成的事故,很难厘清其中的责任。”
关于住院病患护工管理问题,黄玲建议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将护工纳入医院护理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对护工的管理。她指出,医疗机构必须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对进入本机构的劳务公司及护工,要对相关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按相关要求加强护工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保证护工的专业水平。此外,她还强调要明确护工必须在医务人员指导下,对住院病患提供生活照护、辅助活动等服务,严禁护工从事医疗护理专业技术性工作,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在黄玲看来,护工从事的辅助护理实际上是医疗护理工作的延伸,且需求较大,因此她建议借助医疗改革契机,增设助理护士岗位来承担住院病患的生活护理工作,以此提升医院护理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护理服务的需求。(记者许晓芳 龙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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