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预防主要指标新增两项
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王怡介绍,我省约有520万残疾人,是残疾人口大省。当前,伴随生产生活方式、人口结构、疾病谱等迅速变化,残疾预防仍面临不少困难、挑战。
新一期行动计划主要指标涉及27项,其中,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指标1项,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指标8项,疾病致残防控行动指标8项,伤害致残防控行动指标2项,康复服务促进行动指标8项。
“这些指标中,有25项主要指标为国家设定指标值。在此基础上,我省结合实际,注重残疾预防关口前移,新增2项主要指标,分别是‘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和‘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王怡介绍。
增设“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旨在通过开展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及时发现致残儿童并给予早期干预,有力减少残疾儿童的发生、发展。增设“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指标,旨在满足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中的需求,体现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
此外,行动计划将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指标中“产前筛查率”“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和“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3项国家规定的主要指标目标值适度提高,分别由国家设定的75%、90%、85%提高到85%、95%、90%。
五大行动系统推进
行动计划包括总体要求、主要行动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
其中,主要行动包括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疾病致残防控行动、伤害致残防控行动、康复服务促进行动等五个方面。
值得一提的是,在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中,提出重点做好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做好产前筛查、诊断,加强儿童疾病和残疾早期筛查和早期干预三级预防,并将“基因筛查先进技术”应用于出生缺陷防控领域。进一步扩大致残性疾病筛查病种,将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新生儿先心病和听力筛查等纳入筛查范围;在伤害致残防控行动中,提出强化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有效防范伤害致残风险。在康复服务促进行动中,提出到2025年,每县至少建设一所康复中心,力争每县有1所县级医疗机构承接残疾儿童康复服务,逐步提升基层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
“残疾预防是一项系统工程。五大行动坚持三级预防原则,针对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提出防控措施,工作涉及21项任务,35个责任部门。”王怡表示,省残联将指导各地残联组织落实好任务分工,同时积极发挥省政府残工委办公室作用,加强与各地各部门的沟通联络,支持配合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落实好自身任务分工。(记者王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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