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纲五常”是董仲舒提出的。“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是指“仁、义、礼、智、信”。“ 三纲五常”体现了整个封建统治的各种关系,成为封建立法的指导思想,是封建统治阶级用来控制人们思想、防止人民“犯上作乱”的思想武器。
三纲、五常两词,出自于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书。但作为一种道德原则、规范的内容,它渊源于先秦时期的孔子。孔子曾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观念。孟子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董仲舒按照他的“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对五伦观念作了进一步的发挥,提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
三纲:
君为臣纲,君不正,臣投他国。
国为民纲,国不正,民起攻之。
父为子纲,父不慈,子奔他乡。
子为父望,子不正,大义灭亲。
夫为妻纲,夫不正,妻可改嫁。
妻为夫助,妻不贤,夫则休之。
五常:
爱之仁,正之义,君之礼,哲思智,情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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