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VICE新闻网4月12日文章,原题:出狱求职面面观 莉亚·法林顿即将入职一家律师事务所,从事前台工作。报到那天她坐在会议桌前,想象着自己将如何帮助客户应对复杂且令人生畏的法律体系。作为一个进过监狱的人,她对这个体系再熟悉不过了,而且她学的是法律专业。她的努力似乎终于有了回报。
负责新员工培训的女士问法林顿,为什么应聘这个职位。法林顿毫不犹豫地讲述了自己的故事,“我坐牢的时候,意识到需要帮助人们来了解司法体系”。当法林顿谈到自己的职业目标以及希望有一天能改变有害的立法时,这位女士伸手把录用信从会议桌上收回,塞进一个文件夹里。“她的整个举止都变了。”法林顿回忆道,“我以为能得到那份工作,以为他们会给我一个机会。”
尽管存在劳动力短缺,雇用服刑人员的公司会得到奖励,但多数曾经坐过牢的人表示,出狱后几乎不可能找到工作,雇主偏见是最主要的障碍。美国是世界上人均监狱人口最多的国家:每3个美国人中就有1人(超过1亿人)有犯罪记录。“清白记录倡议”组织负责人希娜·米德表示,如果算上另外数百万从未被定罪的人,问题就更糟了。例如,如果你被错误逮捕,并在没有任何刑事指控的情况下被释放,这就可能危及你的就业前景。黑色和棕色皮肤的美国人是警察格外关注的对象,无论是否被判有罪,他们的工作机会都会减少。
有犯罪前科的人渴望在任何可能的地方找到工作,与此同时他们也非常容易受到剥削。几名有犯罪前科的员工表示,他们接受低薪职位是出于绝望,并且觉得无论多么努力工作都无法获得职业晋升。他们几乎没有选择,如果辞职,失去的会更多,而且面对工作场所的虐待行为,他们不敢举报,因为担心影响收入。在出狱后的第一份工作中,法林顿就被同事性骚扰,但没有假释官的允许,她不能辞职,只能忍受着。她知道如果离职,就有被逮捕和重返监狱的风险,因为和大多数假释犯一样,就业是她获释的一个条件。
今年早些时候,佛罗里达州参议员杰夫·布兰德斯提出法案,建议有犯罪史人员的薪资水平应该低于最低标准。这项提案虽然没有被通过,但是一个先兆:坐过牢的人的工资低于最低标准并非不可能。
法林顿还在继续申请那些可以帮助别人的工作。一年后,她将有资格申请撤销前科记录。她的未来和她的事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个陌生人对申请做出的决定。“我们不断祈祷,不一定能成。就是坚持,对吧?”(作者萨布拉·博伊德,传文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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