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本经济产业省正在重新审查一项有关禁止放射性废弃物出口的规定,希望委托海外企业处理3种被归为放射性废弃物的大型机器。
据共同社16日报道,根据日本多家电力公司的信息,日本经济产业省正在考虑修改规定,希望将国内核电站原子炉废炉后的3种大型机器出口至海外处理,它们分别为可利用反应堆热量发电的蒸汽发生器、提高原子炉回流水温的供水加热器、用于储存和运输废弃核燃料的容器。
截至今年3月底,日本全国核电站共有57230吨归属于上述3种类型的放射性废弃物。日本《外汇及外国贸易法》规定,禁止出口放射性废弃物。不过,经济产业省正在研究制定例外规定,允许电力公司委托海外承包商处理某些大型设备,条件是接收国可再次利用这些设备。
日本核反应堆的退役预计将从2020年代中期开始加速,放射性废弃物也将随之增加。据《日本时报》17日报道,批评人士认为,不应将日本的放射性废弃物运至其他国家,而应通过改进相关处理技术在国内实现回收此类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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