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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奖励办法》,拟对文化和旅游新消费项目按照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进行奖励,加大文旅消费供给侧改革力度,丰富文旅产品供给,实现文化和旅游的高质量发展。
这一《办法》主要支持文旅消费的新产品、新场景、新业态、新商品。其中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奖励资金以自然年度划分,当年征集上一年度已营业和销售的项目,进行事后奖励。不同于其他扶持资金和普惠性政策,这项侧重“奖优奖强”的政策,旨在通过单一项目最高10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创新项目进行引导和鼓励,推出一批品牌号召力强、市场影响力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的项目。
随着我国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物质生活的日益丰富,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量和质也在不断提高。“十三五”以来,我国文化消费总量持续增加,文化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提升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有研究发现,人们对美好精神文化生活的向往从未停止,对未来文化休闲的体验和消费充满热情。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发布的《2022年上半年全国文化旅游消费数据报告》显示,93.6%的受访者表示未来会增加文化消费支出。随着国内文化和旅游市场的有序恢复,文化消费的需求释放和供给创新将稳步推进。
消费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对经济具有持久拉动力。多措并举开拓消费场景,增加优质产品与服务供给,持续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牵引带动作用不容忽视。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文化和旅游消费在释放文旅企业新活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当下,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已成为稳经济的重要举措。文化和旅游产品服务要想对消费者保持长久可持续的吸引力,适合市场需求的优质、有竞争力的消费供给不可或缺。
近来,为持续推动文化和旅游消费转型升级,助力经济发展,北京、湖南、安徽、重庆等地纷纷发力出台相关政策和鼓励措施,举办特色活动,引导、支持文旅消费新业态、新形式、新场景等,以期为文旅产业发展特别是拉动文旅消费持续注入新动力。在这一背景下,将有限的资金用于鼓励“优而强”的消费产品、项目,改变以往大水漫灌的扶持方式,无异于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堪称助推文旅产业健康发展的又一有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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