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晚,暴风集团发布公告称,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聘请到首席财务官和审计机构,预计无法在6月30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现有员工无法承担2019年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第13.1.8条的规定,暴风集团的股票将于2020年7月1日起停牌,深交所将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暴风股票上市的决定。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法定披露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深交所可以决定暂停公司股票上市。被暂停上市后一个月内仍未能披露年度报告,深交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而且不能在创业板重新上市。
另外,暴风集团正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不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条件。2019年9月16日,深交所对暴风集团及CEO冯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而根据相关规定,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得发行证券,所以暴风集团也不符合关于重组上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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