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布公告称,经查明,暴风集团及相关当事人存在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未按期披露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董事减持未预披露等违规行为。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对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代董事会秘书冯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同时,对对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崔天龙,独立董事罗义冰、张琳,监事梁巨平、李丽、张妮妮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深交所称,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冯鑫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对于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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