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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山东省能源局发文开展2022年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并网申报工作,根据文件,2022年山东省安排市场化并网规模约500万千瓦左右。
符合省、市能源发展等相关规划,通过自建、合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落实并网条件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可参与申报。项目应承诺于2023年底前或2024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为分类有序推进项目开发,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项目和陆上风电项目不参与本次市场化并网申报。
文件明确,规范开发秩序。各市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开发建设秩序,不得将引进外资、配套产业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积极出台土地、财税和金融等支持政策,减轻新能源开发建设不合理负担,调动各类市场主体投资积极性。项目开发企业要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考虑项目经济性和可行性,科学确定配置储能容量,杜绝盲目竞争、恶意竞争。
严格并网时限。市场化并网项目应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全容量建成并网,确保配套储能设施同步投运,未能如期并网的项目将从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中移出,同时对项目所在地增加相应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项目开发企业可于10月28日起在新能源云平台进行项目申报,填写项目基本信息,上传备案文件、已落实建设条件的支持性文件和项目承诺书等申报材料。
文末附:
山东省市场化项目申报、审核使用说明(电源企业)
山东省市场化项目申报、审核使用说明(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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