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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日前,山西省能源局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在高安全、低成本、高可靠、长寿命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实现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规划容量达到600万千瓦,新型储能在促进电力系统安全高效运行中发挥重要作用。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标准体系、市场机制、商业模式成熟健全,与电力系统各环节深度融合,装机规模基本满足新型电力系统相应需求。
建立合理反映储能价值的价格机制,鼓励探索同一新型储能主体可以按照部分容量独立、部分容量联合两种方式同时参与的市场模式。鼓励独立储能签订顶峰时段和低谷时段市场合约,发挥移峰填谷和顶峰发电作用。独立储能电站向电网送电的,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完善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的技术标准、交易机制和结算细则,探索建立促进新型储能可持续发展的市场和价格机制。
鼓励新能源场站合理配置新型储能系统,充分结合电力系统运行和新能源开发需求,围绕晋北风光火储一体化基地、忻朔多能互补综合能源基地、晋西沿黄百里风光基地、晋东“新能源+”融合发展基地、晋南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基地等五大基地规划布局一批配置储能的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项目,实现储能系统与新能源项目深度融合、联合参与电网调度运行与电力市场交易,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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