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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是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示2022年深圳市地方标准拟立项项目的通告》深市监通告〔2022〕52号的安排制定的。本标准由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近年来,我国负荷快速增长,峰谷差不断增加,局部时段已出现电力供应短缺现象。预计在十四五期间,电力仍将呈现短缺趋势,随着双碳工作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推进,大规模新能源并网将导致源端电力供应的不确定性进一步加剧峰段供应不足的风险。因此必须尽快挖掘需求响应资源,利用虚拟电厂等新型技术对负荷资源进行聚合和调控,实现负荷侧海量灵活可调节资源与电网友好互动,近期实现减少峰谷差,满足高峰负荷需求,远期解决新型电力系统清洁能源消纳问题。
根据《深圳市虚拟电厂落地工作方案(2022-2025年),计划至2025年深圳市要建成100万千瓦调节能力的虚拟电厂,目前深圳市虚拟电厂管理云平台已经建立,在主站侧已经建立了一整套标准的终端授信和数据加密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后续负荷侧可调节资源的接入,亟需对接入时采用的终端设备建议统一的授信和加密标准,确保后续源网荷互动的数据安全和终端安全。
本标准用于分布式光伏接入虚拟电厂管理云平台的接入方式、业务交互流程、数据传输类型、网络安全、终端设备、验收测试等技术要求,指导分布式光伏接入虚拟电厂管理云平台。标准编制的原则是遵守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等,同时尽量使条文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便于理解、引用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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