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022年12月28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继续开展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连续结算试运行的通知。详情如下:
【资料图】
关于继续开展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连续结算试运行的通知
各市场主体:
自2022年1月1日起,省间电力现货市场启动试运行,先后完成周、月度、季度结算试运行,从7月1日起进入半年结算试运行。试运行期间,省间电力现货市场各业务流程协同有序、技术支持系统运转良好,具备继续开展连续结算试运行条件。计划自2023年1月1日继续开展连续结算试运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省间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继续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的复函》(发改办体改〔2021〕837号)要求,执行《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试行)》。
二、市场主体每个工作日申报次日省间日前现货交易,每周五申报后三天省间日前现货交易,节假日按实际情况开展。市场主体每日申报当日的省间日内现货交易。
三、连续结算试运行期间,省间现货交易出清结果执行并结算,各市场主体应做好各自账号和密码保管,按时、理性参与市场申报。
四、市场主体应严格遵守调度纪律,服从调度指令。对结算试运行期间发电企业无故不执行调度指令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考核,并向能源主管部门、能源监管机构及所属发电集团通报。
五、连续结算试运行期间若有任何疑问和问题,请向市场运营机构反馈。
国调中心北京电力交易中心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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