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家证券公司发布公司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的公告,证券公司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将逐渐放开。
【资料图】
4家证券公司公告如下: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3-00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无异议函》(机构部函〔2023〕100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根据无异议函,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在境内合法交易场所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无异议。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无异议函要求,以服务实体经济,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推进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为目标,合规、审慎开展业务,并将相关业务纳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3日
2、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3-5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所属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无异议函》(机构部函〔2023〕99号),中国证监会对申万宏源证券在境内合法交易场所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无异议。
申万宏源证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相关监管制度的规定,以服务实体经济,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推进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为目标,合规、审慎开展业务,并将相关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二月三日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3-001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无异议函》(机构部函〔2023〕97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根据无异议函,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在境内合法交易场所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无异议。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无异议函要求,以服务实体经济,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推进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为目标,合规、审慎开展业务,并将相关业务纳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日
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收到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的公告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 2023-00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收到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无异议函》(机构部函〔2023〕102 号)。根据该无异议函,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在境内合法交易场所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无异议。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和上述无异议函的要求,以服务实体经济,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推进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为目标,合规、审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并将相关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做好相关风险管理工作,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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