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部署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纵观国际典型电力市场化国家和地区,电力期货都是其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发9号文及其配套文件中均提及探索开展电力期货和电力场外衍生品交易。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欧洲是世界上电力市场发展较早的地区,欧洲统一电力市场目前已经覆盖30多个国家,市场模式广受业界推崇,对于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电力期货市场也在欧洲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中扮演重要角色,其在价格发现、风险管理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研究欧洲电力期货市场运营机制特点,梳理运作经验,能够为我国发展电力期货市场、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作者:张翔 等)
(资料图)
欧洲电力期货市场基本情况
欧洲是全球发展电力期货和衍生品较早的地区,1995年北欧电力交易所发布了世界上第一份电力期货合约,1999年开始了电力期权交易。经历20多年的发展,欧洲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全球电力期货和衍生品市场,交易品种体系愈发完善,在价格发现、风险管理和稳定市场预期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欧洲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欧洲电力期货和衍生品市场规模日益扩大。欧洲能源交易所(European Energy Exchange,EEX)年报显示,在EEX内交易的欧洲电力衍生品交易电量已达现货交易电量的7.3倍,2021年达到4568太瓦时,相比2017年增长62%。自2021年下半年开始,欧洲各类极端天气加剧了一次能源供应紧张及新能源出力不稳定性,EEX交易所内电力衍生品交易电量在8月与9月分别增长10%和65%;受12月极端严寒与2022年2月俄乌冲突影响,期货交易电量也有明显增长。
欧洲电力期货合约设计与现货市场运行特性紧密贴合。第一,欧洲电力现货市场主要实行以国家为主的区域报价体系,每个国家形成统一电价,不同国家电价不同。期货合约主要以国家电价为标的,涵盖日前和日内市场,适应不同国家产业客户和投资者的避险和投资需要。第二,欧洲电力期货合约综合考虑用电需求特性,将全天24小时分为峰荷和基荷(24小时/天)时段,对应设计有峰荷合约和基荷合约,以契合不同市场主体不同用电行为的套保需要。第三,根据交割周期不同,欧洲推出了涵盖日度、周度、月度、季度和年度合约,甚至某些国家还推出了周末期货合约,以适应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决策周期,尽可能满足客户风险管理需求。第四,欧洲电力期货合约以现金交割为主。大部分欧洲电力期货合约采用现金交割方式,因其更加贴近电力系统运行特点,减少与电网调度运行机构的协调成本,降低交割风险。
欧洲电力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监管与现货市场监管机制相互协调。欧洲电力期货和衍生品归类为金融工具,受到欧盟《金融工具市场指令II》(Markets in Financial Instruments Directive,MiFID II)和《金融工具市场规则》(Markets in Financial Instruments Regulation, MiFIR)规制。欧洲电力现货市场监管规则是能源批发市场诚信和透明度的法规(Regulation on Wholesale Energy Market Integrity and Transparency, REMIT),REMIT正是在MiFIR / MiFID II等金融市场监管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设计形成的,旨在规范电力现货市场与金融衍生品市场之间的相互联系,加强市场间的监管协调。在有关法规规则的指引下,欧洲电力期现货市场的监管机构实现了相互配合、信息共享,协同开展市场监管,维持市场交易正常开展,防范市场风险。
欧洲电力期货市场功能逐步显现
欧洲电力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基于其较为合理的机制设计,为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有效保障,其各项功能也逐步显现。
欧洲电力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可以为实体企业提供良好的套保工具。鉴于稳定的市场运行表现和合理的合约设计,欧洲电力期货已成为电力企业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超过90%的电能交易由期货等金融合约覆盖。发电企业及发电集成商目前已经成为欧洲电力期货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以法国电力集团为例,其在2021年年报中明确指出,集团长期采用电力期货对冲未来售电价格风险;BP、壳牌等大型能源集团也均在年报中披露,运用电力衍生品工具管理价格风险。欧盟能源监管合作署在最近一份欧洲电力批发市场评估报告中也肯定了PPA等合约的积极作用。
电力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吸收金融机构入场交易,丰富了市场主体,有效降低了市场集中度,促进市场竞争。从欧美、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的情况来看,金融机构在电力期货市场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其在赚取期货交易价差收益的同时,也为市场注入了更多的流动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对大型发电企业市场势力有所稀释,让市场竞争更加均衡,多空博弈更加充分。
电力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开展有助于促进现货市场机制更加完善。期货市场的引入可以带来更加健全的市场监管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能够促使市场监管部门更加重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建设及维护,促进信息公开透明及有效传递,增强价格信号公允性与影响力,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权益。
有关启示
2015年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市场化交易规模稳步提升,电力中长期交易机制逐步成熟,现货市场建设稳步推进,覆盖省间、省内,包括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的全周期全品种电力市场体系逐步成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正加快推进。从国外典型国家和地区的发展经验来看,电力期货市场是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对欧洲电力期货市场运行情况和机制设计分析,可以得到以下几点启示,希望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提供参考。
一是推动电力现货市场机制完善,适时发展电力期货市场。只有市场体系科学合理,电力价格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形成稳定统一的价格信号,电力产业链的成本才能得到有效疏导,收益才能得到切实保障。建设科学合理的电力市场体系,应把握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关系。电力现货市场发展和成熟对于期货市场建设十分重要,电力期货市场也是电力现货市场的有效补充,能够促进现货市场机制进一步完善,推动电力市场交易高效开展。因此应把握市场发展进程,在推动电力现货市场机制完善的同时,适时开展电力期货市场建设。
二是通过科学合理的机制设计,促进期货和衍生品市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电力期货市场应以服务产业客户为主要目标,为其提供风险管理工具,稳定生产经营预期。未来我国电力期货市场开启后,应研究构建合理机制,为重要产业客户提供良好的市场服务,引导其参与市场交易,科学管理风险,强化电力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另外,还应合理发挥金融机构等市场交易者的积极作用,在提供市场流动性的同时,避免过度投机行为,促进电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做好电力期现货市场协调监管机制建设,加强风险防控。在我国电力市场建设过程中,应注重市场风险防范,做好不同主管部委间、监管机构间的沟通协调,加强政策衔接,做好协调监管的顶层设计;加强期货交易所与电力交易机构的监管协调、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保障电力期现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本文刊载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3年02期,张翔、段秦刚、张兰、关子桓供职于广州期货交易所电力期货研究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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