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官网近日显示,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因违反《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被通报处罚,罚款10万元。
无独有偶,信用中国(湖南长沙)近日也发布了湖南顺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被长沙市岳麓区城管执法大队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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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建筑垃圾违法倾倒折射出哪些问题?资源化利用是否有可行路径?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
建筑垃圾资源利用高效化是方向
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五大类。
据住建部门测算,我国城市建筑垃圾年产生量超过20亿吨,是生活垃圾产生量的8倍左右,约占城市固体废物总量的40%。
“建筑垃圾的简易、无序堆填,不仅增加了生态环境污染负荷,也带来一系列社会附加成本和负面影响,而且忽略了其自身潜在资源价值属性,与‘无废城市’和绿色建造的新型管理理念相违背。”中国建设科技集团中城院(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事业部总工程师郝粼波说。
在郝粼波看来,虽然建筑垃圾自身成分复杂、难于完全实现前端分类,但是通过过去二十余年的稳步发展,我国建筑垃圾处理行业已经逐步迈向了自动化生产阶段,“资源利用高效化”将成为建筑垃圾处理领域的主题。
对于可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固体废物控制与资源化教研所所长刘建国作了具体解释:工程渣土主要为砂石、碎石、填土等,尽可能就地用于工程回填、绿化造景、地形堆砌等,也可用于生产再生砂石料等;工程泥浆为泥水混合物,尽可能采取就地清洗、泥沙分离等方式就地利用,或脱水晾干后对泥沙进行进一步加工利用;工程垃圾主要包括混凝土、砖瓦、砌块、金属等弃料,可在现场经过加工后直接回用于工程,无法在现场得到利用的,进入专业的建筑垃圾资源化设施,生产骨料、混凝土、砌块、板材等再生建筑制品;拆除垃圾主要包括废弃钢筋、混凝土、砖瓦、砌块、木材、塑料等,价值较高的钢筋、铝塑门窗等可在现场分离后进入再生资源回收渠道,剩余部分与工程垃圾一起生产再生制品;装修垃圾产生源更为分散,组分波动性更大,杂物更多,品质更低,应进入专业设施生产再生建材、衍生燃料等。
“从形式来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包括物质回收、物质转换(将回收后的建筑垃圾运送至资源化处理厂,通过技术手段转化为再生产品或可用于制作新产品的材料)和能量转移(将建筑垃圾中所含的能量经处理后转化为可回收能源)。”郝粼波补充道。
这些试点探索可借鉴
为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8年组织北京等35个城市(区)开展了建筑垃圾治理试点探索工作,形成了一批好的经验做法,在各地得到复制推广。
如北京市明确了 12 类建筑垃圾再生建材的适用标准,将再生产品使用列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申报审查,要求政府投资工程使用再生产品替代使用比例不低于 10%。
2022年11月,北京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提出永临结合(指永久设施与临时设施建设统筹考虑)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细化调整为就地处置设施、临时处置设施、固定处置设施,各类设施设置及运行应符合国家及本市相关标准要求。鼓励具备条件的施工单位,在工程红线内建设建筑垃圾筛分、破碎生产线,对建筑垃圾实施就地处置,竣工前应将处置设施拆除并恢复原状。
“自2018 年以来,近 1 亿吨的再生产品广泛应用于冬奥场馆、冬奥公园、北京环球影城、城市副中心、大兴国际机场高速等各项交通道路、园林绿化、河道治理、房屋临建等重点工程。”刘建国说。
“永定河京西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就使用了超6万吨再生净水滤料,作为湿地系统水质净化的重要载体投入使用,每天可净化处理再生水6万立方米。”北京建工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烁介绍道。
此外,据郝粼波介绍,深圳市首个建筑垃圾处理项目——大空港围填海填料前期现场加工处置区工程——建筑垃圾处理项目,含建废、渣土两条预处理线,再生压制砖、再生混凝土搅拌站两条再生产品线,总投资约4.5亿元。其中,拆除建废设计处理规模为50万吨/年,远期建设工程渣土处理规模为200万吨/年,再生压制砖单线产能达到亚洲第一。
采访中,刘建国也提到,深圳市全面推广工程渣土泥砂分离,建成国内最大的泥砂分离生产线,设计处理能力 600 万立方米/年,有效缓解工程渣土处置困难。
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2020年,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利用率约为9%,近两年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个数字,刘建国做了进一步分析。他指出,一方面是因为我国与发达国家建筑垃圾范围、统计口径不同,计算公式也不同,如果按发达国家计算方法,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在40%左右。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国建筑垃圾组分更为复杂、资源化利用难度较大、设施能力不足、配套和扶持政策不完善,产品价格没有市场优势,市场推广和社会接受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导致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明显偏低。
为更好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刘建国建议,在制度规范层面,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应强化建筑垃圾源头精细化管控,建立统一规范的建筑垃圾分类统计制度,掌握各品类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及其流向,并推动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与分类利用。
此外,为提高设施建设能力,应把建筑垃圾利用处置设施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确定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和规模。同时,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再生建材产品质量标准与应用体系,不断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技术与管理水平和再生建材产品质量,逐步消除市场壁垒。
刘建国还建议,应落实建筑垃圾利用处置在规划用地保障、费用机制、财政税收金融优惠政策、绿色采购等方面的保障措施,结合“双碳”目标对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利好政策,提高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培育一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
郝粼波指出,为推动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应以机理研究为基础,以关键技术创新为依托,提高资源化产品附加值;在深入诊断“城市病”“病灶”的基础上,找准发展突破口,统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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