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6月1日,自然资源部发布《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海域立体设权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指出,明确可以立体设权的用海类型海域是包括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在内的立体空间。在不影响国防安全、海上交通安全、工程安全及防灾减灾等前提下,鼓励对海上光伏、海上风电、跨海桥梁、养殖、温(冷)排水、浴场、游乐场、海底电缆管道、海底隧道、海底场馆等用海进行立体设权。
关键词:
Copyright (C) 1999-20120 关于我们 www.ahca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环球快报网 | 京ICP备2022018928号-24联系我们:315 541 1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