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重庆市首例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记者了解到,这是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后,全国开庭审理的首例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同时,该案中以行为补偿损失的公益诉求,在全国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中也属首次。
2020年7月,有媒体刊发“沙坪坝区西部物流园一冷冻仓库部分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呈阳性”的消息。两天后,该案被告重庆扬啟公司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重庆已购进口白虾顾客名单》,该名单涉及10979名消费者的住址、电话、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被大量转载传播。
对重庆扬啟公司非法泄露众多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重庆市消委会决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以维护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重庆市消委会诉称,个人信息的泄露危及众多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被告的违法行为破坏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被告非法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既侵害了私益,更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属于民事公益诉讼的一种,民事公益诉讼最突出的特征,在于其突破了传统民事诉讼法规则。”重庆市消委会秘书长谷丹9月6日说,民事公益诉讼赋予了社会组织、检察机关等诉讼主体资格,即虽然起诉人不是受被告侵权行为导致直接损害的当事人,但原告可以代表社会公共利益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由此可以更好地保护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
经过审理,被告公司负责人承认其侵权行为,表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由于原被告双方对案件没有实质性争议,双方当庭签署了调解协议书,被告当庭提交了《公开道歉信》。
《公开道歉信》中称公司行为“导致了上万名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被泄露,危及众多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破坏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诚恳向广大消费者表示深深的歉意”。根据调解协议,被告还将在调解书生效起1年内策划、制作、发布原创消费领域公益宣传活动或内容4次以上。
据了解,重庆市消委会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曾在今年7月联合印发《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做好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建立对口联系、信息共享、办案协助、诉讼衔接、资源共享、联合宣传六项机制,在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方面开启全面合作。(记者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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