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加收的燃气附加费已经实行三年了,到底啥时候取消?”近日,网友胡先生通过四川日报全媒体问政四川平台和民情热线(028-86968696)反映,从2018年开始,广安市主城区出租车在原有打车费基础上加收了每车次1元的燃气附加费,当初说好的是临时加价,等运价调整后就会取消。“但这一加已经3年了,还能叫临时吗?”
所谓的临时性政策已经执行3年了,一直这样执行临时加价,为什么不直接把出租车起步价定为6元?
胡先生家住广安城区,当地的出租车起步价是5元。前两天他外出办事打车,下车时计费表显示是8元,按照广安目前执行的燃气附加费政策,他又向出租车司机多支付了1元的燃气附加费。“这1元是没有发票的,这种加价到底是不是违规的啊?为啥其他城市都没有附加费,唯独广安有呢?”胡先生在问政四川上留言质疑,
记者联系上了广安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解释说,2018年9月3日,经市发改委批准,同意对车用压缩天然气实行临时加价,统一按售气量每立方米临时加价0.4元,导致巡游出租车经营成本增加。在与市发改委会商并经市政府同意后,广安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临时收取燃气附加费的公告》,明确“从2018年9月6日0时起,广安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临时收取燃气附加费,运价在打表计费金额基础上每车次加收1元,新的运价调整后取消临时加价。”
加收的1元燃油附加费属于燃料成本增加的临时性收费。
广安市交通运输局在问政四川上也进行了回复:目前广安市交通运输局已完成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运价调整前期工作,下一步将加快调价进程,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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