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下午,山东省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山东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情况,并发布涉及重点行业领域典型案件。
关于涉交通运输领域李美丽等人恶势力团伙案,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自2005年开始,李美丽等人以沾化区富国街道何家村北“明亮饭店”为据点,从事非法“带车”活动渔利;2014年冬,随着王某孟、张某等人陆续加入,该团伙趋于稳定,职责分工明确。该“带车”团伙利用威胁、恶意举报等手段,强迫途经车队让其“带车”;通过打压、排挤其他非法“带车”竞争对手和贿赂执法人员、盯梢执法人员行踪等方式,为其所带车辆逃避执法部门处罚,共计违法收取带车费1017.3万余元,践踏了交通管理秩序,影响了法治环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2020年11月29日,沾化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窝藏罪,判处被告人李美丽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六万元;其他被告人判处八年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追缴违法所得和相应财产刑。宣判后,李美丽等6人提出上诉;2021年3月18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悉,滨州纪检监察机关一手抓“打伞破网”,依纪依法同步介入,深入“打伞破网”,先后对沾化区交警大队29名工作人员、沾化区交通运输局10名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一手抓“建章治本”,制发“三书一函”15件,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工作机制34项,堵塞监管漏洞27个,坚决防止黑恶势力“前打又生”。
(闪电新闻记者 冯诗惠 黄健容 王安琪 刘晨 报道)
Copyright (C) 1999-20120 www.ahca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环球快报网 | 京ICP备2022018928号-24联系我们:315 541 1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