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全市上下严打拖欠农民工薪资,一家建设集团的项目管理人员潘某和陈某动起了脑筋,通过虚列工资单,搭车讨要工程款。因为这样的行为,两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目前两人已被当地公安部门刑事拘留。
奉化区人社局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潘某、陈某系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奉化一家商业广场开槽、墙体拆改、污染修复等零星工程。12月9日晚,奉化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岳林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接到信息,介入处置该项目农民工工资拖欠案。由于该广场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对工程量的核定还存在异议,建设单位尚留存了部分工程款项未进行结算。为了尽快处理农民工工资问题,人社部门作出责令建设单位委托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决定。听到这样的消息,潘某、陈某心生欢喜,两人趁机将11名未参与建设的人员虚增至工资单中,套取建设单位资金,涉及金额达34万元。
据介绍,就在此前一周,当地一工地外墙涂料的施工工头郑某也组织了一批工人讨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当即介入调查并督促劳务公司及时核对工人工时并支付相应工资。在工资核对过程中,监察员发现郑某提交的工资表和实际工程量有较大出入且部分人员名字似有关联,存在近亲属的可能。后经调查证实,郑某和吴某合谋在实有工时的基础上将吴某亲戚魏某等10余名未参与建设的人员虚增至工资单中,累计虚报近10万元。两人也因此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记者 周琼 通讯员 奉仁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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