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也带“行程码”
顾客扫一扫可溯源
农贸市场是食品流通环节中商品装进“菜篮子”前的“最后一站”。13日早上7点,在姑苏区双塔菜场的蔬菜摊位上,已经在这里摆摊10多年的陈桂红像往常一样忙碌。接过顾客挑好的一把芹菜,陈桂红放在电子秤上称重后,熟练地打包收钱,给出一张打印好的小票。
小票上,除了单价、重量、金额以及商户名称等信息外,还有一个二维码,旁边注明“扫码追溯”。记者拿起手机扫一扫,手机上立即显示出经营主体、抽检记录等信息。陈桂红说:“这些菜都是南环桥批发市场进的货,质量没问题,那边检查得很厉害!”
陈桂红眼中的“厉害”,在南环桥批发市场检测中心主任张卓眼中则是“常态”,只不过在疫情防控期间,这里的每道检测环节都变得更加紧凑。“货车一进场,我们就收到指令,立即取样抽检。”现阶段,南环桥批发市场实行闭环管理,货车司机全程不下车,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货车在市场入口过磅后,直接到西广场卸货。
此时,在现场待命的检车人员立即取样,拿回检测中心进行快检。“现在每天的抽检量在500批次左右。”张卓说,蔬菜的快检主要检查是否有农药残留,肉类检查是否含瘦肉精,水产类检查抗生素是否超标。
这些检测的结果,包括商品的产地等信息,以及后续发货到各个市场的二维码信息,全部同步进入“苏源e码通”网络平台,从而生成食用农产品的“行程码”和“健康码”,方便市场监管部门查验,从源头守住市民“菜篮子”的安全。
餐厅接入监控系统
监管人员远程可“注视”
“这些天,我们最主要的业务是保证志愿者的餐食供应。”洋洋中餐馆的负责人马莉告诉记者,疫情防控期间,洋洋中餐馆的5家门店,根据要求暂停堂食,保留外卖业务的同时,把更多精力放在了保供餐食的工作上。“从进货开始,严格把控食品安全,索证、索票一样不能少。”马莉说,所有餐食的制作,都严格按照标准,后厨工作人员也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每日进行核酸检测。
食品安全,离不开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同时也离不开监管部门的时刻“注视”。在洋洋中餐馆的后厨,每天都有一双“眼睛”,时刻关注着厨房里的所有动向。记者从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我市重点餐饮单位已经全部接入“明厨亮灶”系统,市场监管人员可以通过摄像头,实时查看每家重点餐饮单位的后厨情况。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市场监管人员除了不间断提醒洋洋中餐馆工作人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还对配餐的营养搭配进行专门指导。
“远程监管”无疑给“舌尖上的安全”多加了一道“安心锁”。苏州工业园区食品药品安全稽查大队监管科副科长王立平介绍,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的建设,执法人员可以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食安共享监控系统,随时查看每家后厨的实时情况。
疫情防控期间,金海华赫本广电传媒店也暂停了堂食,但是外卖供应需求量大,每天用餐高峰期,店门口布置的显示大屏上,清晰可见后厨忙碌景象。“这样‘全透明’的后厨,在疫情防控期间也不断档,目的就是让全社会来监督,让大家吃得更放心。”王立平说,为了监管能够更加精准,系统内还实时显示制餐单位的证照信息、食品安全等级以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信息。
“一码通”小程序上线
外卖小哥送餐更安全
点外卖,是很多人在疫情管控期间就餐的重要选项。为了让外卖更安全,除了监管部门持续发力,从业者的参与也十分重要。
周平是一名外卖小哥,最近他的活动范围在吴中区甪直镇。按照“应检尽检”的要求,他每天要在不久前上线的“吴小市一码通”微信小程序上填报相关资料,将苏康码、行程码、核酸报告等防疫信息一键上传,获得一枚囊括了各种信息的“绿码”。
这枚“绿码”,不仅针对外卖送餐人员,还适用于需严格落实“应检尽检”要求的农贸市场、药店、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这枚“绿码”不仅能够方便从业人员提高工作效率,也能够让各类商品更加安全地到达消费者的手中。吴中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吴小市一码通”微信小程序上线推广不到两周,注册人数已经接近1万人。
除了日常送餐任务,不少外卖小哥还有另一个“身份”,那就是网络餐饮“吹哨人”。因为发现某商圈内有一家外卖店的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外卖小哥小张(化名)通过“苏州外卖共治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了问题。很快,属地市场监管人员对这两家店进行了处理。
“我觉得这是件小事,谁知道执法部门不仅很重视,还给我发了奖金。”自这件事之后,小张每到一个取餐点,都会认真看看店里的卫生,发现问题,立马拍照上传。“现在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问题更不能马虎,所以面对这部分工作会比疫情之前更用心。”
据了解,依托“苏州外卖共治平台”,我市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网络餐饮从业人员举报奖励制度,仅去年下半年,“吹哨人”数量已经达到8500人。为解除“吹哨人”领奖的后顾之忧,我市还创新“不见面”兑奖方式,小张就是第一个匿名领到奖的外卖小哥,“以后发现问题,我就更有底气举报了。”
检查3万家次经营主体
从严从快查处价格违法
疫情防控期间,“舌尖上的安全”备受关注的同时,民生商品的市场价格稳定同样关系到人民生活稳定和社会安定。自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快速响应,积极组织开展市场价格现场检查。
4月10日,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市场价格检查时,发现某农贸市场的两个摊位(经营者周某、冯某)以均价每500克50元对外销售猪肉。经查,两名当事人在猪肉进货成本无明显变化情况下大幅度提高猪肉售价。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太仓市市场监管局已分别对两名当事人立案调查,将依法作出处理。
借着疫情哄抬物价让人防不胜防,还有人在这个特殊时期玩起了“文字游戏”。4月8日,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时,发现周庄镇某超市将包菜、薄皮椒等蔬菜标示“特价”进行销售。经查,当事人不能提供“特价”的依据,查询后台销售数据发现当事人销售蔬菜时实际并未开展价格优惠促销。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昆山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3月23日以来,针对涉嫌哄抬价格、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28起。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出动2.8万人次执法人员,检查3万家次市场经营主体,发放近万份价格行为提醒函,从严从快查处疫情防控期间民生领域价格违法行为。(记者 赵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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