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1、一、罚没收入:是指执法、司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法违章者实施经济罚款的款项、没收的赃款和赃物变价款。
2、二、财政部《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各级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所取得的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应在3日内上缴国库。
3、对零星收入,账面余额不足1000元的,经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可每15日上缴一次;达到1000元的,应及时上缴国库。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截留、坐支、挪用、私分。
5、 三、罚没收入适用的预算科目,按财政部的有关规定通过应缴预算款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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