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几千年的风俗习惯都是重男轻女,嫁出去的女儿犹如泼出去的水,我们的上一辈也有好几个姑姑,除了平时走动一下,其实对于家中的老人,也不需要她们来尽孝、养老,最多就是接过去短暂的耍几天,老人生病了回来看一下。
时代在不断地变化,各个家庭的情况不一样的,家庭成员的文化素质,人员结构不一样,其实处理的方式也不一样。但从我们这里的情况来看,如果这个家庭有儿有女的,家中老宅自然归儿子,女儿也不会来为老人养老的,家中的哥哥或是弟弟也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在农村其实父母也没有多少遗产,最大的遗产最多就是祖上留下房产,或是父辈出资修建的房产。但是女儿嫁到婆家去了,婆家也有房产,没有必要回来和自己的兄弟争房产。除了房产以外,最大的遗产可能就是承包地,但嫁出去了,自己要来种自己那一份责任地,可能也是有心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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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们老家的情况来看,女儿不会来和弟兄争遗产,父母养老最多就是照顾一下,老人的健康的时候,还要帮儿子做事,种地,一旦做不动了,生病了,多数情形下,还是由儿子送医院出钱出力。
当然父母既是儿子的父母,也是女儿的父母,女儿不能因为说自己没有分到家中的遗产而拒绝去医院照顾生病的父母,如果连这点起码的良知都没有,没有分到财产就拒绝照顾父母,这和中国的文化传统,社会习俗是不相容的。做女儿如果要和父母斤斤计较,那不是父母的过错,而是做女儿的不懂事。
在我认识的人中,如果家中的财产比较多的,比如家中的房产拆迁了,承包地被征用了,而且承包地还有女儿的一份,祖上房产拆迁了,女儿也还是有份的。做父母如果一心只想着儿子,忽略了女儿的感受,甚至不给女儿分一部分拆迁款,那父母的考虑也是不周全的,女儿不再来给父母养老,不来照顾父母,这是情有可原的。
在农村要靠拆迁发财的始终是绝少数,大多数人家的农村老人,既没有存款,也没有什么值钱的遗产。所谓遗产是老人死了以后,老人还在世就要分财产,那肯定是不合时宜的。所以单纯的把能不能继承遗产,和要不要给父母画等号,这种考虑也是欠妥的。
我家也是三个弟兄,一个妹妹。我老家农村的就只有一栋老房子了,承包地是给别人种的,还有一片山林,有些树木,但也被人别人偷砍差不多了。你要说今后大家来继承家中的财产,估计也没有什么可继承的了,最多把老家房产保留下来,今后想来看看,偶尔来住住,不管是兄弟也好,妹妹也好,随时都是可以回来居住的。
但我妹妹就没有那么计较,每月2000元的保姆费,我们三弟兄和妹妹每人承担三个月,这是我妹妹主动要求要承担的,其实妹妹的养老金也不高,但要尽这份孝,我们也不能剥脱妹妹尽孝的权利。
每次大家回家,兄弟姐妹聚在一起,多数时候都是妹妹做家务,煮饭,照顾妈妈的起居。妈妈住了几次医院,都是妹妹在医院照顾的时候多。家中的房产,妹妹想要回来,随时都可以回来,甚至妹妹有钱想来老家修房子我们都是欢迎的,但这种几率是比较低的。
综上所述,农村的家庭虽然是重男轻女,但也不至于把继承遗产和为老人养老挂钩。如果农村的老人真的有遗产,估计也不会需要儿女来养老,靠自己的财产养老不是更好。当然如果农村的老人遗产比较多,在世时只顾自己的儿子,忽略了女儿的存在,女儿不为父母养老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在现实中,继承了财产的儿子也不会提出这样不合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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