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中梁控股发布公告称,过去数月,已就整体解决方案与境外债务的持有人进行建设性讨论,方案涉及拟于香港实施的协议安排计划(建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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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公司已发行的优先票据,目前已与境外债权人小组签订条款细则,据此其同意建议计划的关键条款。
行业人士表示,在境外债务整体解决过程中,获得债权人小组支持是至关重要的一步。中梁的债权人小组持有境外优先票据金额约19%,条款细则的签署,是中梁落实重组计划的重要里程碑。
按公告,订立的建议计划的主要条款为:
(1) 以现金支付金额相当于所持计划债务未偿还本金额1%的前期本金付款;
(2)本金总额相等于所持计划债务未偿还本金额的99%,另加截至重组生效日期该等计划债务的所有应计及未付利息,转为新优先票据及新可换股债券的组合(可供计划债权人选择);
(3) 新优先票据及新可换股债券年期为新发行日起计3.5年,新优先票据现金票息为5%、新可换股债劵现金票息为3%,首12个月利息具有实际上的支付宽限期安排,不用现金支付利息,现金利息将自开始日期后12个月结束时开始累计。
(4) 除前述1%的前期现金付款外,公司将向支持重组的持有人,额外支付相等于持有的合资格债务本金总额的0.25%之重组支持费。
建议计划预计将于香港(及╱或其他适用司法权区)与债权人以协议安排计划的方式实施,重组生效日期预期为2024年1月1日或前后。
建议计划的实施将减轻中梁境外债务压力,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并有助于公司更为可持续的未来资本结构,及改善财务比率。
这次境外债务整体解决方案的顺利推进,是中梁经营回归稳健的强烈信号,今年1-4月份,中梁控股累计合约销售金额约147.3亿元,全国范围内累计交付房屋22399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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