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险种有几种?
从不同的角度来看,人身保险有不同的分类形式。
根据保险形式,人身保险可分为自愿人身保险和强制人身保险。强制性人身保险,也称为法定人身保险,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
按保险方式:人身保险可分为个人保险、联合保险和团队保险。共同保险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一定利益的人视为同一被保险人,如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等。
按保险期限:人身保险可分为长期业务、一年业务和短期业务。
根据是否是分红,人身保险可以分为分红保险和分红保险。
按照保障范围划分: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这是最常见的、最广泛的分类。
人身保险的特点是什么?
(1)固定支付性质的保险合同
大多数财产保险是补偿性合同。财产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照其在保险金额内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人身保险大多不是补偿性合同,而是固定赔付合同,只能按照事先约定的金额支付保险费。健康保险有一部分是补偿性的,比如医疗保险,在财产保险中,大多数财产可以参考其当前的市场价格、重置价格和折旧来确定保险金额,而在人身保险中,没有生命价值的客观标准。保险公司审核人身保险的保额时,根据被保险人自报金额,参照被保险人的经济状况、工作状况、生活水平、支付保险费的能力和需要等确定。
(2)长期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的特点之一是保险期长。个人人身保险有短短几天甚至几分钟的期限,比如乘客意外险,架空滑轮险,那就是另一回事了。申请人身保险的人不愿意把保险期限定得太短的原因之一是,人们对人身保险保障的需求是长期的;还有一个原因是人身保险所需的保险金额比较高,长期只能通过分期缴纳保险费来获得。
(3)储蓄保险
人身保险不仅可以提供经济保障,而且大多数人身保险还具有储蓄的性质。作为长期人身保险,其纯保费大部分用于存放准备金,准备金是保险人的负债,可用于投资获取利息收入,可用于未来的保险赔付,由于大多数人身保险具有储蓄性质,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质押贷款、退保和选择保险利益的支付方式。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没有这些权利。
(4)不存在超额保险、重复保险、代位求偿等问题
因为人身保险的可保利益很难用货币来衡量,所以人身保险一般不存在超额保险和重复保险。但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投保人的需求和收入水平进行控制,使保额不至于太高。同样,代位求偿原则不适用于人身保险。被保险人的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被保险人或者其受益人既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保险金,又可以要求受损害方赔偿损失的,保险公司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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