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市场监管局发布《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两份《指南》)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这标志着我国互联网平台经济即将进入有迹可查、有据可寻、有规可依、有序可鉴、权责明确、责任清晰的新阶段。两份《指南》一经正式发布实施,必将为平台经济监管和平台企业发展提供遵循、明确航向,进而引导平台经济更加规范有序、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互联网事业蓬勃向前,互联网经济方兴未艾。作为互联网经济的一个重要分支,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迅速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这对于释放改革发展“红利”,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经济供给能力、供给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数据显示,2020年,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完成业务收入12838亿元,同比增长12.5%。其中,互联网平台服务企业实现业务收入4289亿元,同比增长14.8%。平台经济的巨大作用和旺盛活力可见一斑。
进步有目共睹、发展人所共知,不过也要看到,与平台经济相伴而来的,还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风险:经营者要求商家“二选一”、大数据杀熟、未依法申报实施经营者集中等涉嫌垄断问题浮出水面;部分大型互联网平台过分追踪和收集用户数据,通过推送金融营销广告,向一些资信脆弱的人群灌输超前消费、过度消费等观念,使其落入无抵押消费贷等陷阱;更有甚者,一些不法分子寄身某些网络平台,设置“圈套”,骗取钱财和信息等等。所有这些,曾一度让很多网民苦不堪言。很显然,这些行为不仅损害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而且不利于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不利于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更不利于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
事实上,这已引起党和国家重视与关注。2020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将“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作为2021年经济工作中的八项重点任务之一,要求健全数字规则,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加强规制,提升监管能力,坚决反对垄断行为。显而易见,国家市场监管局制定和出台“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的举动,正是落实党和国家要求、回应社会关切的具体实践。
任何经济形态的健康发展,都离不开科学有序的规则,平台经济也不例外。我们看到,正在征求意见的“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和“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其中的每一条、每一款都设计得十分详细、十分有针对性,非常契合当前平台经济发展的现状以及未来的上升空间。比如“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中的平台“分类方案”,既充分考虑了平台的连接属性和主要功能,又充分考虑了人们的使用特点、使用习惯,还考虑了一些“特殊情形”。可以说,该方案设计非常周密、非常全面,既有助于明确责任权限、又有助于实际操作。由此可见,这两份《指南》在起草过程中尽可能吸纳了各方意见,并作了充分探讨和研判、下足了“绣花功夫”。也因此,两份《指南》瞄准了当前平台经济运行中的焦点、难点、痛点和堵点,是“有备而来”的两份“路线指南”。
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责。如果说“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明确了平台及平台企业权利的话,那么“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则明确界定了平台企业的责任。这其中,既有开放生态、数据管理、内部治理、风险防控、风险评估、安全审计等自身经营运营的主体责任,更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商业道德、公序良俗”“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等社会主体责任。有道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责任明确了,相当于把“大规矩”给立了起来。今后,只有不逾“规矩”、不触“底线”,才能算得上“合格”、称得上“尽责”。而如果做到“优秀”,更必须把责任“挺在前”、把“遵规守矩”落实于行动上、实践于细微处。从这个角度讲,两份《指南》就是将来确保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创新发展的“防火墙”“高压线”。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规矩的“生命力”在于落地。两份《指南》设计的“平台蓝图”已经呈现,接下来就是等待其正式出台并实施。我们期待,两份“好蓝图”“好指引”能尽快照进现实,积极助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创新发展。(文/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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