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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布公告称,根据《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等规范条件及相关公告管理办法规定,经专家审核、现场核查及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十批)、符合《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六批)、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予以公告。
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十批)
符合《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
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六批)
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
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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