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政策红利,最受企业期待的便是留抵退税“红包”,留抵退税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政策,涉及面广,企业关注度高,本次留抵退税将先进制造业政策扩大到了所有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六个行业,并将其存量和增量留抵税额全部退还。其中:小微企业留抵税额存量部分4月开始、6月底前全部退完,增量部分从4月起按月全额退还。六个行业包括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其中中型企业存量部分7月开始、9月底前全部退完,大型企业存量部分10月开始、12月底前全部退完,中型、大型企业增量部分从4月起按月全额退还。
除此之外,国家将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减税政策,对适用3%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在3月底前延续减按1%征收率政策,4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的,在去年减半征收的基础上,今年再减半征收,实际征收率仅为5%。同时,我区研究出台和延续实施了一系列地方税费减免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对中小微企业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可实行一次性扣除等加速折旧政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在支持中小微企业方面,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六税两费”,按税额的50%予以减征,并将适用范围扩大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同时,对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的,定额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所得税等税费,其中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每户每年14400元扣减,企业招用相关人员的,分别按每人每年7800元和9000元扣减。在支持企业降费政策方面,将全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由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调整为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进行核定,进一步减轻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负担。
据悉,为全面落实好上述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在《自治区深入推进减税降费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我区财政、税务、人社等部门将健全工作机制,细化硬化任务分工,指导各市县(区)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切实实现“放水养鱼”“水多鱼多”的效果;建立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举报监督机制,不断巩固减税降费成果;严格遵循时间节点,按照行业属性和企业类型有序退还留抵税额,确保早退快退、应退尽退;深入企业送政策、摸实情、问需求、解难题,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记者 闫茜吕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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